Class 的基本语法
1.类的由来
JavaScript语言中,生成实例对象的传统方法是通过构造函数。
ES6 提供了更接近传统语言的写法,引入了class(类)这个概念作为对象的模板。通过class
关键字可以定义类。
1 | function Point(x, y) { |
用class方法改写上面的例子
1 | class Point { |
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constructor()
方法,这就是构造方法,而this
关键字则代表实例对象。这种新的 Class 写法,本质上与构造函数Point
是一致的。
Point
类除了构造方法,还定义了一个toString()
方法。注意,定义toString()
方法的时候,前面不需要加上function
这个关键字,直接把函数定义放进去了就可以了。
ES6 的类,完全可以看作构造函数的另一种写法。
通过控制台打印输出可以看到:类的数据类型就是函数,类本身就指向构造函数。使用的时候,也是直接对类使用new
命令,跟构造函数的用法完全一致。
1 | class Bar { |
构造函数的prototype
属性,在ES6中的“类”上继续存在。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prototype
属性上面。
在类的实例上面调用方法,其实就是调用原型上的方法。
prototype
对象的constructor()
属性,直接指向“类”的本身
类的内部所有定义的方法,都是不可枚举的(non-enumerable)。
1 | class Point { |
当toString()
方法是Point
的内部定义方法时,是不可枚举的。
1 | var Point = function (x, y) { |
而当采用 ES5 的写法时,toString()
方法就是可枚举的。
constructor 方法
constructor()
方法是类的默认方法,通过new
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,自动调用该方法。一个类必须有constructor()
方法,如果没有显式定义,一个空的constructor()
方法会被默认添加。
1 | class Point { |
constructor()
方法默认返回实例对象(即this
),完全可以指定返回另外一个对象。
类必须使用new
调用,否则会报错。这是它跟普通构造函数的一个主要区别,后者不用new
也可以执行。
类的实例
生成类的实例的写法,与 ES5 完全一样,也是使用new
命令。如果忘记加上new
,像函数那样调用Class
,将会报错。
1 | class Point { |
实例的属性除非显式定义在其本身(即定义在this
对象上),否则都是定义在原型上(即定义在class
上)。
1 | //定义类 |
x
和y
都是实例对象point
自身的属性(因为定义在this
变量上),所以hasOwnProperty()
方法返回true
,而toString()
是原型对象的属性(因为定义在Point
类上),所以hasOwnProperty()
方法返回false
。
与 ES5 一样,类的所有实例共享一个原型对象。
1 | var p1 = new Point(2,3); |
p1
和p2
都是Point
的实例,它们的原型都是Point.prototype
,所以__proto__
属性是相等的。
1 | var p1 = new Point(2,3); |
在p1
的原型上添加了一个printName()
方法,由于p1
的原型就是p2
的原型,因此p2
也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而且,此后新建的实例p3
也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
使用实例的__proto__
属性改写原型,必须相当谨慎,不推荐使用,因为这会改变“类”的原始定义,影响到所有实例。
取值函数(getter)和存值函数(setter)
在“类”的内部可以使用get
和set
关键字,对某个属性设置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,拦截该属性的存取行为。
1 | class MyClass { |
prop
属性有对应的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,因此赋值和读取行为都被自定义了。
属性表达式
类的属性名,可采用表达式
1 | let methodName = 'getArea' |
Square``类的方法名是getArea
,是从表达式中得到的。
Class表达式
与函数一样,类也可以使用表达式的形式定义。
1 | const MyName = class Me { |
这个类的名字是Me
,但是Me
只在 Class 的内部可用,指代当前类。在 Class 外部,这个类只能用MyName
1 | let inst = new MyName(); |
注意点
(1)严格模式
类和模块的内部,默认就是严格模式,所以不需要使用use strict
指定运行模式。只要你的代码写在类或模块之中,就只有严格模式可用。考虑到未来所有的代码,其实都是运行在模块之中,所以 ES6 实际上把整个语言升级到了严格模式。
(2)不存在提升
类不存在变量提升(hoist)。
1 | new Foo(); // ReferenceError |
此时报错是因为在使用前没有声明变量,ES6不会把类的声明提前,所以导致了报错。
1 | let Foo = class {}; |
此时不会报错,因为Bar
继承Foo
时,Foo
已经定义过了。
(3)name 属性
由于本质上,ES6 的类只是 ES5 的构造函数的一层包装,所以函数的许多特性都被Class
继承,包括name
属性。
1 | class Point {} |
name
属性总是返回紧跟在class
关键字后面的类名。
(4)Generator 方法
如果某个方法之前加上星号(*
),就表示该方法是一个 Generator 函数。
1 | class Foo { |
Foo
类的Symbol.iterator
方法前有一个星号,表示该方法是一个 Generator 函数。Symbol.iterator
方法返回一个Foo
类的默认遍历器,for...of
循环会自动调用这个遍历器。
(5)this 的指向
类的方法内部如果含有this
,它默认指向类的实例。但是,必须非常小心,一旦单独使用该方法,很可能报错。
1 | class Logger { |
printName
方法中的this
,默认指向Logger
类的实例。但是,如果将这个方法提取出来单独使用,this
会指向该方法运行时所在的环境,从而导致找不到print
方法而报错。
解决:
1.在构造方法中绑定this
,这样就不会找不到print
方法了。
1 | class Logger { |
2.使用箭头函数。 箭头函数内部的this
总是指向定义时所在的对象。
1 | class Obj { |
2.静态方法
类相当于实例的原型,所有在类中定义的方法,都会被实例继承。如果在一个方法前,加上static
关键字,就表示该方法不会被实例继承,而是直接通过类来调用,这就称为“静态方法”。
1 | class Foo { |
Foo
类的classMethod
方法前有static
关键字,表明该方法是一个静态方法,可以直接在Foo
类上调用(Foo.classMethod()
),如果在实例上调用,则会抛出一个错误表示不存在该方法。
如果静态方法包含this
关键字,这个this
指的是类,而不是实例。
1 | class Foo { |
静态方法bar
调用了this.baz
,这里的this
指的是Foo
类,而不是Foo
的实例,等同于调用Foo.baz
。静态方法可以与非静态方法重名。
父类的静态方法,可以被子类继承。
1 | class Foo { |
父类Foo
有一个静态方法,子类Bar
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
静态方法也是可以从super
对象上调用的。
1 | class Foo { |
3.实例属性的新写法
实例属性除了定义在constructor()
方法里面的this
上面,也可以定义在类的最顶层。
定义在constructor()方法中:
1 | class IncreasingCounter { |
定义在类的最顶层:
1 | class IncreasingCounter { |
实例属性_count
与取值函数value()
和increment()
方法,处于同一个层级,不需要在实例属性前面加上this
。
4.静态属性
静态属性指的是 Class 本身的属性,即Class.propName
,而不是定义在实例对象(this
)上的属性。
Foo
类定义了一个静态属性prop
。
目前,只有这种写法可行,因为 ES6 明确规定,Class 内部只有静态方法,没有静态属性。现在有一个提案提供了类的静态属性,写法是在实例属性的前面,加上static
关键字。
1 | // 老写法 |
这种新写法的好处在于:符合相关代码放在一起的代码组织原则,而且不容易让人忽略,也比较简洁。另外,新写法是显式声明(declarative),而不是赋值处理,语义更好。
5.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
现有解决方案
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,是只能在类的内部访问的方法和属性,外部不能访问。只能通过变通方法模拟实现。
1.在命名上加以区别。
1 | class Widget { |
_bar()
方法前面的下划线,表示这是一个只限于内部使用的私有方法。但是,这种命名是不保险的,在类的外部,还是可以调用到这个方法。
2.将私有方法移出类,因为类内部的所有方法都是对外可见的。
1 | class Widget { |
foo
是公开方法,内部调用了bar.call(this, baz)
。这使得bar()
实际上成为了当前类的私有方法。
3.利用Symbol
值的唯一性,将私有方法的名字命名为一个Symbol
值。
1 | const bar = Symbol('bar'); |
bar
和snaf
都是Symbol
值,一般情况下无法获取到它们,因此达到了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的效果。但是也不是绝对不行,Reflect.ownKeys()
依然可以拿到它们。
1 | const inst = new myClass(); |
私有属性提案
为class
加了私有属性。方法是在属性名之前,使用#
表示。
1 | class IncreasingCounter { |
#count
就是私有属性,只能在类的内部使用(this.#count
)。如果在类的外部使用,就会报错。
1 | const counter = new IncreasingCounter(); |
私有属性也可以设置 getter 和 setter 方法。
1 | class Counter { |
#x
是一个私有属性,它的读写都通过get #x()
和set #x()
来完成。
私有属性不限于从this
引用,只要是在类的内部,实例也可以引用私有属性。
私有属性和私有方法前面,也可以加上static
关键字,表示这是一个静态的私有属性或私有方法。
6. new.terget 属性
new
是从构造函数生成实例对象的命令。ES6 为new
命令引入了一个new.target
属性,该属性一般用在构造函数之中,返回new
命令作用于的那个构造函数。如果构造函数不是通过new
命令或Reflect.construct()
调用的,new.target
会返回undefined
,因此这个属性可以用来确定构造函数是怎么调用的。
1 | function Person(name) { |
Class 内部调用new.target
,返回当前 Class。
1 | class Rectangle { |
子类继承父类时,new.target
会返回子类。
1 | class Rectangle { |
在函数外部使用new.target
会报错。
Class 的继承
1.简介
Class 可以通过extends
关键字实现继承
1 | class Point { |
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ColorPoint
类,该类通过extends
关键字,继承了Point
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。但是由于没有部署任何代码,所以这两个类完全一样,等于复制了一个Point
类。
1 | class ColorPoint extends Point { |
上面代码中,constructor
方法和toString
方法之中,都出现了super
关键字,它在这里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,用来新建父类的this
对象。
子类必须在constructor
方法中调用super
方法,否则新建实例时会报错。这是因为子类自己的this
对象,必须先通过父类的构造函数完成塑造,得到与父类同样的实例属性和方法,然后再对其进行加工,加上子类自己的实例属性和方法。如果不调用super
方法,子类就得不到this
对象。
1 | class Point { /* ... */ } |
上面代码中,ColorPoint
继承了父类Point
,但是它的构造函数没有调用super
方法,导致新建实例时报错。
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,只有调用super
之后,才可以使用this
关键字,否则会报错。这是因为子类实例的构建,基于父类实例,只有super
方法才能调用父类实例。
1 | class Point { |
子类的constructor
方法没有调用super
之前,就使用this
关键字,结果报错,而放在super
方法之后就是正确的。
父类的静态方法,也会被子类继承。
1 | class A { |
hello()
是A
类的静态方法,B
继承A
时,也继承了A
的静态方法。
2. Object.getPrototypeOf()
Object.getPrototypeOf
方法可以用来从子类上获取父类。
1 | Object.getPrototypeOf(ColorPoint) === Point |
因此,可以使用这个方法判断,一个类是否继承了另一个类。
3.super关键字
super
这个关键字,既可以当作函数使用,也可以当作对象使用。在这两种情况下,它的用法完全不同。
1.super
作为函数调用时,代表父类的构造函数。ES6 要求,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执行一次super
函数。
1 | class A {} |
子类B
的构造函数之中的super()
,代表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。这是必须的,否则 会报错。
super
虽然代表了父类A
的构造函数,但是返回的是子类B
的实例,即super
内部的this
指的是B
的实例,因此super()
在这里相当于A.prototype.constructor.call(this)
。
1 | class A { |
new.target
指向当前正在执行的函数。可以看到,在super()
执行时,它指向的是子类B
的构造函数,而不是父类A
的构造函数。也就是说,super()
内部的this
指向的是B
。
作为函数时,super()
只能用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之中,用在其他地方就会报错。
1 | class A {} |
super()
用在B
类的m
方法之中,就会造成语法错误。
2.super
作为对象时,在普通方法中,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;在静态方法中,指向父类。
1 | class A { |
子类B
当中的super.p()
,就是将super
当作一个对象使用。super
在普通方法之中,指向A.prototype
,所以super.p()
就相当于A.prototype.p()
。
由于super
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,所以定义在父类实例上的方法或属性,是无法通过super
调用的。
1 | class A { |
p
是父类A
实例的属性,super.p
就引用不到它。
如果属性定义在父类的原型对象上,super
就可以取到。
1 | class A {} |
ES6 规定,在子类普通方法中通过super
调用父类的方法时,方法内部的this
指向当前的子类实例。
1 | class A { |
super.print()
虽然调用的是A.prototype.print()
,但是A.prototype.print()
内部的this
指向子类B
的实例,导致输出的是2
,而不是1
。也就是说,实际上执行的是super.print.call(this)
。
由于this
指向子类实例,所以如果通过super
对某个属性赋值,这时super
就是this
,赋值的属性会变成子类实例的属性。
1 | class A { |
super.x
赋值为3
,这时等同于对this.x
赋值为3
。而当读取super.x
的时候,读的是A.prototype.x
,所以返回undefined
。
如果super
作为对象,用在静态方法之中,这时super
将指向父类,而不是父类的原型对象。
在子类的静态方法中通过super
调用父类的方法时,方法内部的this
指向当前的子类,而不是子类的实例。
使用super
的时候,必须显式指定是作为函数、还是作为对象使用,否则会报错。
1 | class A {} |
console.log(super)
当中的super
,无法看出是作为函数使用,还是作为对象使用,所以解析代码的时候就会报错。
1 | class A {} |
super.valueOf()
表明super
是一个对象,因此就不会报错。同时,由于super
使得this
指向B
的实例,所以super.valueOf()
返回的是一个B
的实例。
由于对象总是继承其他对象的,所以可以在任意一个对象中,使用super
关键字。
1 | var obj = { |
4.类的 prototype 属性和 __proto__
属性
prototype属性
每一个对象都有__proto__
属性,指向对应的构造函数的prototype
属性。Class 作为构造函数的语法糖,同时有prototype
属性和__proto__
属性,因此同时存在两条继承链。
(1)子类的__proto__
属性,表示构造函数的继承,总是指向父类。
(2)子类prototype
属性的__proto__
属性,表示方法的继承,总是指向父类的prototype
属性。
1 | class A { |
作为一个对象,子类(B
)的原型(__proto__
属性)是父类(A
);作为一个构造函数,子类(B
)的原型对象(prototype
属性)是父类的原型对象(prototype
属性)的实例。
实例的 __proto__
属性
子类实例的__proto__
属性的__proto__
属性,指向父类实例的__proto__
属性。也就是说,子类的原型的原型,是父类的原型。
1 | var p1 = new Point(2, 3); |
ColorPoint
继承了Point
,导致前者原型的原型是后者的原型。
通过子类实例的__proto__.__proto__
属性,可以修改父类实例的行为。
1 | p2.__proto__.__proto__.printName = function () { |
5.原生构造函数的继承
原生构造函数是指语言内置的构造函数,通常用来生成数据结构。
ECMAScript 的原生构造函数:
- Boolean()
- Number()
- String()
- Array()
- Date()
- Function()
- RegExp()
- Error()
- Object()
以前,这些原生构造函数是无法继承的,比如,不能自己定义一个Array
的子类。
1 | function MyArray() { |
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继承 Array 的MyArray
类。但是,这个类的行为与Array
完全不一致。
1 | var colors = new MyArray(); |
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,是因为子类无法获得原生构造函数的内部属性,通过Array.apply()
或者分配给原型对象都不行。原生构造函数会忽略apply
方法传入的this
,也就是说,原生构造函数的this
无法绑定,导致拿不到内部属性。
6. Mixin 模式的实现
Mixin 指的是多个对象合成一个新的对象,新对象具有各个组成成员的接口。
1 | const a = { |
c
对象是a
对象和b
对象的合成,具有两者的接口。
mix
函数,可以将多个对象合成为一个类。使用的时候,只要继承这个类即可。